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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规实施后,交警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,严格按照法规相关要求,加强秩序管理。”12月5日,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(下称《规定》)新闻通气会上,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一方面配合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,让电动自行车“有路可走”;另一方面针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违法行为,比如逆行、闯红灯、不戴头盔、非法改装、无牌上路、遮挡号牌、假牌假证等,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,“保障市民出行安全。”
《规定》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作了相关明确规定,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按规定悬挂号牌,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车道通行,切勿醉酒驾驶;违反相关规定的,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,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“在此也提醒大家,新《规定》已明确,超过3宗违法未处理的,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。因此,如有违法行为,请及时处理,以免造成不便。”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。
在通过政策宣传、告知提醒、劝导纠正等方式,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守法出行的基础上,广州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、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、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形式,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;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。
针对为躲避电子眼抓拍,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,该负责人表示,一直以来,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,今年以来,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,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、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,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。根据新《规定》,对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,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;对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,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“交警部门也将以《规定》颁布实施为契机,通过加大路面查处力度,结合科技手段,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。”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,发生号牌遗失、损坏等情况请及时补领,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一起努力,自觉遵守法规,文明出行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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